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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条款 (TOS)版本生效日期:2023.11.18

恒创科技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系由恒创科技服务网站(https://www.henghost.com/)(以下简称“本网站”)的所有及运营方 SonderCloud Limited (HK)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用户(以下简称为“您”或“恒创用户”)就本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或“恒创服务”)而签订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之协议。请确保在您注册成为本网站用户之前,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标注的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如您不同意/不接受本协议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您可以主动停止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一旦您选择 “同意” 并完成用户注册或者已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同意遵循本协议及相关协议、规则之所有约定,包括本公司对协议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本协议适用于任何恒创科技产品和服务,包括用户所使用的任何服务的升级与更新。

  1. 本服务内容及使用守则

    1. 本服务指本公司基于恒创科技服务网站(https://www.henghost.com/)向用户提供的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云计算服务、物理服务器租用/托管、DDoS 攻击防护服务。具体服务产品及内容以恒创科技服务网站及购买具体服务时适用其的相关服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协议、说明、介绍等为准。
    2. 为有效保障您使用本服务的合法权益,您须已理解并同意接受以下规则:
      1. 本公司有权单方调整、变更、修订本协议相关规则。如本协议内容发生变动,恒创科技应通过提前 30 天在恒创服务网站的适当版面公告向您提示修改内容;如您继续使用恒创科技服务,则视为您接受本协议最新修订后的版本内容。若您不同意遵守本协议的最新修订版本,切勿继续使用本网站或本服务。
      2. 本服务规则应以您使用本服务时的具体页面提示信息为准,您同意并遵照服务规则是您使用本服务的前提。
      3. 本公司会以电子邮件、站内信息等方式通知您服务进展情况及您应当进行的操作,但本公司不保证您能够收到或者及时收到该等邮件或通知,本公司并不对此承担任何后果。因此,在服务过程中您应当及时登录本网站查看和进行相关操作。因您未及时查看或未能及时完成相关操作而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损失,本公司不负有任何责任。
      4. 本公司为中立的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等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的提供者,您通过恒创科技服务网站使用本服务时,有可能会使用来自第三方的产品或服务;在您选择使用该等第三方产品或服务时,将可能同时受到第三方关于其产品或服务的协议约束,基于您获取使用该等第三方产品或服务产生的权利、义务及责任,限于您与提供该等产品或服务的第三方之间;且您了解或确认,使用该等第三方产品或服务时不会做出任何违反本协议及恒创科技相关协议、规则的行为或致本公司合法利益受损。
      5. 您使用本服务时,本公司有权依照相应的服务收费规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介绍、订单或相关协议等向您收取服务费用。本公司拥有制订及调整服务资费的权利,具体服务资费以您使用本服务时订单、相关协议所列之收费金额为准;若其时您与本公司另行达成其他书面协议,则以该书面协议约定为准。
      6. 当您发生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或本协议及相关协议、规则的情况,本公司有权选择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为您提供本服务。
  2. 账户

    1. 在使用本服务前,您必须先注册并取得本公司提供给您的本网站(https://www.henghost.com/)账户(以下简称“恒创账户”),您同意并保证:
      1. 您应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注册时您所填写的用户信息应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且保证本公司可以通过您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与您取得联系;如您提供的资料或信息不正确、不准确或不真实,恒创科技有权拒绝或选择中止或终止为您提供服务。如发现用户以虚假信息骗取账号名称注册,或其账号头像、简介等注册信息存在违法和不良信息的,本公司有权不经通知单方采取限期改正、暂停使用、注销登记、收回等措施。
      3. 因您向本公司提供的联络方式有误或未及时更新,以及您用于接收恒创科技邮件的电子邮箱安全性、稳定性问题而导致的一切后果,您应自行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导致您未能及时收到恒创科技相关通知而造成服务被终止、中止、变更或其他后果、损失。
      4. 若您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您通过授权代表进行注册的,在已提供注册时所要求之身份资料和信息的前提下,本公司将视该等授权代表为您之合法被授权人;满足合理注意的前提,本公司对该等授权行为的真实性及后果不承担审查责任,但本公司认为必要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权机关的要求,本公司有权继续要求您提供与授权相关的资料、信息。
      5. 用户不应将其账号、密码转让、出售或出借予他人使用,若用户授权他人使用账户,应对被授权人在该账户下发生所有行为负全部责任。由于账号关联用户使用信息,仅当依法律法规、司法裁定或经本公司同意,并符合本公司规定的用户账号转让流程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账号的转让。
      6. 因您个人原因导致的账号信息遗失,如需找回本公司账号信息,请按照本公司账号找回要求提供相应的信息,并确保提供的信息合法真实有效,若提供的信息不符合要求,无法通过本公司安全验证,本公司有权拒绝提供账号找回服务;若账号的唯一凭证不再有效,本公司有权拒绝支持账号找回。例如手机号二次出售,本公司可拒绝支持帮助找回原手机号绑定的账号。
      7. 您对已注册的恒创账户及密码进行的一切操作及言论负完全的责任,您同意:
        1. 本公司通过您的用户名和密码识别您的指示,您通过您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的所有操作均视为您自身的操作、指示,不可撤回或撤销,您应对恒创科技基于提供服务而执行该等操作、指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2. 切勿使用临时邮箱、共享电话号码等与他人共用的邮箱或电话号码注册恒创科技网站帐户。对于因使用临时邮箱、共享电话号码注册帐户所致的帐户被盗、数据丢失等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3. 请您妥善保管您的用户名和密码,并保证正确、安全的使用,对于因密码泄露所致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4. 除非根据法律规定或司法判决、裁决,且征得本公司同意,您已注册的恒创账户不可转让、不可赠与、不可继承,但与恒创账户相关的财产权益除外。
        5. 如您发现有任何人冒用或盗用您的账户及密码或任何其他未经合法授权使用之情形时,您同意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本公司,要求本公司暂停涉及账户的相关服务。同时,您理解本公司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本公司对在采取上述行动前已执行的指令及所导致的您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本公司充分尊重恒创用户个人信息的隐私性,并将按照适用法律法规之要求保护您的用户信息安全可靠,在收集、使用您的用户信息时恪守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同时,本公司承诺,我们将按业界成熟的安全标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来保护您的用户信息,更多细则请见恒创科技《隐私政策》。您确认并同意,一旦您同意本协议或使用本服务,您即同意本公司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收集、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3. 在如下情况下,本公司可能会披露您的信息:
      1. 事先获得您的授权;
      2. 您使用共享功能;
      3. 根据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
      4. 以学术研究或公共利益为目的;
      5. 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例如查找、预防、处理欺诈或安全方面的问题;
      6. 符合相关服务条款或使用协议的规定。
    4. 您知悉并授权,本公司仅在必需的情况下使用或与关联公司同步您的信息,以为用户提供征信相关服务。
    5. 为更好地向您提供服务,您同意本公司通过短信、邮件等形式向您发送相关商业性服务信息。
  3. 您的权利和责任

    1. 您有权依据本协议使用自己的恒创账户登录恒创科技服务网站,使用您采购的恒创服务,并获得恒创科技就该等服务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内容详见恒创科技相关产品介绍。
    2. 您须保证,您使用恒创科技服务时将遵从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和社会公共道德,不会利用恒创科技提供的服务进行存储、发布、传播如下信息和内容: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
      2. 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3. 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4. 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5.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或指向这些内容、信息的链接;
      6. 存储、发布、传送、传播不受欢迎的或者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电子广告或包含淫秽、色情、赌博、诈骗等有害信息的内容。
    3. 您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 URL、BANNER 链接等。
    4. 您承认,恒创科技有权在您违反上述约定时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并不予退还任何款项,因您上述行为给恒创科技 、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您需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5. 您尊重恒创科技及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恒创科技保留您侵犯恒创科技及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时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并不退还任何款项的权利。
    6. 您须保证,您在使用恒创科技服务时不得从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也不得为该等行为提供便利:
      1. 登入未经授权或无权限访问的账户或服务器,以及以任何方式存取或获得未经授权的服务数据;
      2. 试图探测、扫描或测试任何系统,子系统或网络上的漏洞,以及干扰、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信息数据;
      3. 未经适当授权篡改、入侵、修改或以其他方式破坏或违反安全认证措施;
      4. 干扰任何用户、主机或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任何计算系统采用超负荷加载、“恶意数据流量”、”邮件轰炸”或”压垮”等手段;
      5. 任何滥用恒创资源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传送含有病毒,木马程序,蠕虫,定时炸弹,清除器或其他程序意图破坏、扰乱或损害系统、网站或服务功能的任何其他类似软件或程序;
      6. 任何干扰或试图干扰恒创科技任何产品或任何部分、功能的正常运行;
      7. 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破坏及扰乱恒创科技 及恒创科技其他用户的网站和服务的行为。
    7. 由于服务器硬盘及存储设备属于机械物件,即使在硬件 RAID10 的环境下,也无法保证 100% 不出现任何故障。故您须自行负责服务器硬盘内的的数据安全,须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工作。
    8. 由于硬件故障或客户滥用导致的数据丢失,恒创科技不承担其赔偿责任,但应当全力协助用户恢复数据及解决问题。如果由于恒创科技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客户数据丢失,我们将积极地与用户协商、恢复数据,并视具体情况为用户提供满意的补偿方案。
    9. 如您使用本公司提供的非 DDoS 防护服务器产品,因您从事的业务而导致您遭受频繁或大规模 DDoS 攻击的。您须同意,恒创科技有权在您出现上述行为的情况下选择暂停账户访问、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并不退还任何款项;因您上述行为给恒创科技 、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您应予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前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10. 您知悉并同意,若本公司自行发现、根据相关监管机关的要求或来自相关权利人投诉,发现您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及相关规则项下有关您义务的约定的,本公司有权在必要时候视具体情况及相关要求采取以下处理措施的一种或多种:
      1. 要求您立即删除、修改内容;
      2. 直接删除、屏蔽相关内容;
      3. 中止您使用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4. 终止您使用的服务;
      5. 终止所有合作。因此导致的后果及责任由您自行承担,给恒创科技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导致任何行政主管机关对本公司的行政处罚等),您应予以赔偿。
    11. 您知悉并同意 《恒创科技产品安全违规处理规则》,同意使用恒创科技产品或服务时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并自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关对象提供合法的产品及服务,履行相关义务。若您在使用恒创科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违反相关规定,恒创科技将根据 《恒创科技服务协议》《恒创科技产品安全违规处理规则》等相关服务条款采取删除信息、封停产品、中止服务、终止服务等措施,并有权限制您账户如新购产品或服务、续费等部分或全部功能。
  4. 恒创科技的权利和责任

    1. 恒创科技应根据您选择的服务以及交纳款项的情况向您提供合格的产品、服务及售后支持。
    2. 恒创科技对其提供的服务本身(包括硬件、网络、电力等)提供运营维护,您应当保证自身网络、设备的适用性、安全性及稳定性,对于因此导致的您全部或部分无法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或对恒创科技服务产生不利影响的,您应当自行承担责任并对恒创科技因此导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本条约定不影响恒创科技按照本协议其他明确约定或法律、法规相关约定享有救济措施。
    3. 恒创科技将在必要时对其服务产品进行维护、升级、切割或迁移,恒创科技进行上述操作前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站内消息通知您,您应当根据该等通知给予配合,对于因您不配合该等维护、升级、切割或迁移导致任何不利后果,由您自行承担责任。
    4. 恒创科技承诺对您的业务数据及其他信息采取对外保密措施,不向第三方披露您资料,不授权第三方使用您业务数据及其他信息,除非:
      1.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供;
      2. 行政、司法等职权部门要求恒创科技提供;
      3. 您同意恒创科技向第三方提供;
      4. 恒创科技解决举报事件、提起诉讼而提交的;
      5. 恒创科技为防止严重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行为发生而采取必要合理行动所必须提交。
    5. 恒创科技有权因为您提供更完善、先进的服务而使用您的个人资料信息。您及恒创科技均知悉并同意,您利用恒创服务存储、分发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的数据,属于您的私有业务数据(即“您的业务内容”)。恒创科技强调对您的业务内容给予最大限度的保护,未经您的授权或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关之要求,恒创科技不得查看、使用或向第三方分发您的业务内容;根据您与恒创科技协商一致,将您的业务内容存储在您选定的数据中心。但您同时知悉并同意,在恒创科技服务过程中,可能因运营维护或升级之需要,对您的业务内容进行迁移操作,该等对您的内容及相关数据的迁移是恒创科技提供技术服务所必须,不构成侵犯您的隐私、保密资料。
    6. 恒创科技有权根据本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规则之约定,根据您使用服务的情况及您提前同意的前提下,自您账户余额中直接扣除相关服务费用。
    7. 恒创科技保留在您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或违反本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规则的情况下暂停您账户访问、中止、终止为您提供服务并销毁资源、数据的权利,并且在任何情况下,恒创科技对任何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有责任。
  5. 责任限制

    1. 恒创科技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行,导致您无法使用本服务时,本公司应及时自行或与其他相关机构配合进行修复,但不构成本公司违约,本公司对由此给您(和/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 停机维护期间,该等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对服务平台或相关设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的检修、维护、升级等;基础电信运营商原因导致的电信设备故障导致无法进行数据传输的,包括但不限于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电信(和/或电力)线路被破坏、电信(和/或电力部门)对电信网络(和/或电力资源)进行安装、改造、维护的;
      2. 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台风、地震、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停电、罢工、动乱、战争、恐怖袭击、政府行为、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颁布调整等,造成本公司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3. 由于网络安全事故,如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或其他恶意程序等,造成本公司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4. 由于银行系统迟延等其他方面的问题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5. 其他非因本公司过错、本公司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2. 本公司仅在本协议中列明的责任承担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3. 本公司仅就恒创服务本身提供运营维护,您应当保证自身设备、网络等安全、稳定、具备适于开通恒创科技服务产品的必要条件,若因您不能提供上述必要条件而导致您所购买的本服务不能提供、迟延提供或造成本服务缺陷的,本公司不承担因此导致的责任或损失。此种情况下,本公司提供服务责任相应延迟,在合理期限内您不能消除自身所造成的障碍的,则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因此造成本公司损失的,您应予以赔偿。
    4. 您同意,在本公司无重大过失或过错的情况下,无需对您使用本服务时数据传输的延迟、错误或疏漏及因此导致的损失承担责任。
    5. 本公司对通过您间接接受本公司服务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您的最终用户)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6. 第三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基于恒创科技服务网站提供的第三方应用)由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您提供,该等信息或应用都仅供您参考,在任何情形下都不表示或暗示我们对该第三方网站或应用的推荐或赞助,也不表示我们与该第三方网站或应用存在合资、合伙、代理或雇佣关系。我们不负责审核或评估该第三方服务的内容或政策,不对其产品或服务作出任何保证,也不担保其陈述的准确与真实。您应该仔细了解该第三方网站的政策及条款,自行决定是否访问该网站或使用该网站服务,并应承担一切后果与责任。
    7. 本公司不对非本公司软件提供任何知识产权保证和质量保证,对任何因该等软件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您损失的,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8.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于与本协议有关或由本协议引起的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特殊的、派生的损失(包括业务损失、收益损失、利润损失或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不论是如何产生的,也不论是由对本协议的违约(包括违反保证)还是由侵权造成的,均不负有任何责任。
    9. 除本协议中明确约定之外,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本年度已向您收取的服务费用总额。
    10. 您理解并同意,恒创科技服务是按照现有技术和条件所能达到的现状提供。本公司并不能保证所提供服务毫无瑕疵;所以,即使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但若上述瑕疵是其时行业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其将不视为本公司违约,您同意与本公司一同就上述问题共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6. 交易

    1. 除恒创科技某些产品、服务规则另有约定之外,恒创科技所有服务均采用预缴的形式,您应及时足额支付订单或其他协议所列的款项,以保证顺利使用本服务。
    2. 若您因产品服务到期未及时续费导致服务中止的,3 天内仍未及时足额续费的,则本公司在该等期限届满后有权即时终止您的该产品服务,并将该资源和数据全部销毁,该等销毁一旦开始则不可恢复,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您自行承担。
    3. 基于市场变化、推广策略以及业务调整的需要,恒创科技有权定期或不定期调整产品服务的销售价格或活动价格。产品、服务销售价格发生变动时,仅适用于新订单,无法应用于任何已有订单或在用服务。恒创科技保留随时修改产品体系、销售价格的权利。
  7. 退款政策

    1. 本公司竭诚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并充分尊重您是否接受本服务的选择权。您须知悉并同意,若您使用的恒创产品、服务包含固定服务期限,且在该等固定服务期届满前单方要求终止合作的,您须于本政策所规范之适用产品、退款期间内进行申请方可退款。部分产品设有不同的退款政策或要求,其中有些产品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皆无法退款。
    2. 退款期间内,您可以随时取消产品,但仅限于下列产品的指定时间范围 (如有) 内向恒创科技客服提出退款要求,方可退款("交易日期“是指购买任何产品服务或受理任何续约的日期):
      1. 虚拟主机(包括新云主机、新云主机独享版、企业云主机、PHP云主机)退款期间:交易日期后的 7 天内。
      2. 云计算服务(包括香港云服务器、美国云服务器、日本云服务器、轻量云服务器及其他相关产品)退款期间:交易日期后的 3 天内。
    3. 下列产品、服务无法退款,但您可以继续使用该等产品、服务至固定服务期届满:
      1. 域名产品;
      2. 物理服务器租用(包括香港服务器、香港大带宽服务器、香港站群服务器、日本服务器、日本站群服务器、美国服务器、韩国服务器);
      3. DDoS 高防产品(包括香港高防服务器、美国高防服务器、香港高防 IP);
      4. 已取得并使用促销、特价、优惠、赠送等优惠措施的任何产品;
      5. 除本退款政策内列出的可退款产品以外的其他任何产品。
    4. 首次购买恒创科技的产品服务,如需退款,款项将被返还至您的付款来源账户;当您第 2 次及多次购买恒创科技的产品服务后,如需退款,款项将被返还至您的恒创科技网站账户内,可用于恒创科技其他服务的购买、续费等消费。
    5. 若您对恒创科技工作人员作出挑衅、辱骂、攻击、粗暴或威胁的行为,本公司会发出警告。若客户不停止此类行为,您的账户、产品和服务可能因此被暂停或终止且不予退款,由此导致的任何后果及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6. 若您在使用本服务期间遇到网络故障、服务无法正常使用等问题,在未与恒创科技工作人员协商沟通之前,擅自作出损害恒创科技商誉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发贴、诋毁、诽谤和威胁要求起诉,您的账户、产品和服务可能因此被暂停、终止或删除且不予退款,由此导致的任何后果及责任由您自行承担,给恒创科技造成损失的,您应予以赔偿。
  8. 知识产权的保护

    1.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基于您在使用本服务期间,您所使用的来自第三方的软件及技术资料的知识产权及所有权仍归该等第三方供应商所有,您不得删除、修改或掩藏任何第三方所提供的相关软件中包含的任何版权、商标或其他专有权声明。
    2. 基于您在使用本服务期间,您保证所使用的软件均为获得合法授权或所有,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若您违反本条约定,本公司有权按照本条及本协议之其他相关约定终止您全部或部分服务。由此导致本公司和/或第三方损失的,由您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您需予以赔偿。
    3. 本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对本协议各方仍继续有效。
  9. 保密协议

    1. 双方同意,披露保密资料仅限于恒创科技和您以及有需要知道的合伙人和员工,未经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个人、法人或其他实体)披露,除非该资料已进入公共领域,或接收方通过没有任何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得到,或配合现行法律法规执行。保密期限自用户注册之日起经合法程序进入公众领域时止。任一方违反前述约定,须向对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保密资料”是指:
      1. 恒创科技保密资料:恒创科技的业务方法、政策、程序、技术、研究或开发项目以及销售和财务信息;
      2. 用户保密资料:用户的业务内容、程序、技术、研究或开发项目,付款和财务信息以及用户存储在恒创科技产品、服务内的所有资料和隐私数据。
  10. 协议适用

    1. 您在恒创科技服务网站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恒创科技服务协议》”(具体以注册、促销活动、购物车等页面规定流程为准)起,本协议便立即生效,有效期为双方整个合作期限。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本协议在您使用本服务期间均持续有效。
    2. 若您对本协议的内容以及服务操作上持有任何疑问和意见,可通过客服或运维人员与我们联系。
  11. 交易纠纷解决方式

    1. 本协议及其规则的有效性、履行和与本协议及其规则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2. 凡因本协议及其规则发生的所有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向本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12. 附则

    1. 本协议版权及最终解释权归 SonderCloud Limited (HK) 公司所有。